星期二, 二月 05, 2008

关于婚礼

我心算了一下。到美国以来,已经参加了四次婚礼了。三次在教堂,另一次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典型例子,也很有意思。

这次我们决定不要搞婚礼。可是我又觉得有些对不起Stella同学了。不过现在已经没有时间改变这个决定了。

再想了一下,我老爸老妈,三个孩子结婚,没有一个办婚礼的。他们也完全支持。这样随和子女的老爸老妈大概是不多了吧?

3 条评论:

匿名 说...

在美国办婚礼,还真是劳命伤财呢。可以下次回去补办一个。我知道的一个case这里登记了5年半,越来越觉得遗憾,两人学位工作都到手以后回去办了一个。这样也好,有精力也有实力好好地办。

匿名 说...

我父母是反对婚礼的,他们认为婚礼会让他们坐很久,不自在,年纪大的人就要过的舒服一点。

匿名 说...

我很随和,我完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