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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二月 26, 2016

老爸走了

(几乎过了一年,再来写这段回忆。记忆有点模糊,也许还有点差错。不过还是贴在那个时间点,方便以后翻看)

星期天,圣诞节,晚上11:57分。老爸走了。在走的那一刻,我不在。我回家去接妈妈。路上二姐打电话来催我抓紧时间,说可能来不及了。我脑子里似乎一片空白。车过了一个个红绿灯。到了医院。扶妈妈一起进病房。姐姐们站在床边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护士向我们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我知道,这一刻终于发生了。

星期四的时候,我像过去的一个多月里的每一天一样,去医院看老爸。医生拉住我说,老爸一直没有尿,可能肾脏真的不行了。这样下去,血液里的毒素排不出去,会得尿毒症,人就会渐渐地昏迷,然后就会死。可能老爸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我很吃惊。老爸虽然一直住在危病房,每天各种药各种输液还需要戴着氧气罩吸氧,但是似乎人一直还好精神也还保持的不错。虽然一直也没有好转,但是也让我觉得病情进入了一个平稳期,似乎可以这样一直维持。我甚至每天去医院的时候开始留意路边的小饭店,想着以后既然经常要来可以一个个尝过去。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老妈,老妈也不信。不过我还是打了电话给大姐,让她赶紧订机票回来。她看了看时间,订了周一晚上到上海的机票。

星期五白天照常上班。下午再来看老爸,觉得精神似乎和昨天差不多。白天还和二姐还有妈妈她们一起说了会儿话,情绪还不错。可是医生又跟我说,老爸的小便的情况完全没有改善。血液的情况也在变差。看着老爸的样子,怎么觉得也不像。

星期六,下午又来看老爸。好像精神不如昨天。他还是戴着氧气面罩,不好说话。于是我就坐在他的床边陪他。他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有几次抬起自己的手,看了半天又放下。问他感觉怎么样,有什么不舒服,他说也还好。到了晚饭时间,妈妈来了几次电话,让我回家吃饭。我想了想医生的话,觉得不知道应该怎么想。于是我跟老妈说,今天晚上我在医院里吧。夜渐渐地深了。护士也都休息了。病房里只有呼吸机有规律的呼呼地响。隔着氧气面罩,可以看见老爸的嘴随着呼吸机一鼓一鼓。有时候他会睁开眼。抬抬手。我握握他的手,他又把手放下。我在老爸的病床边上躺着,听着呼吸机的声音,觉得一切都很平静。却也睡不着。大姐已经改了机票,星期天晚上可以到。

星期天早晨,阿姨过来替我陪老爸。我看看他,好像和昨晚差不多。我回家补觉。到中午醒来,二姐打电话说,老爸已经不清醒了。我赶紧去医院。老爸看起来似乎很平静地在休息,身体却在慢慢地滑向死亡。我们到这个时候终于完全地意识到医生说的话是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到了晚上,大姐的飞机到了,在机场打电话。我跟她说,别回家,直接来医院。她到的时候应该是晚上9:30的样子。一进来就抱住老爸哭,老爸这时候已经完全没有反应了。我们只是祈祷但愿他知道大姐也到了。Stella也出差回来到了医院。一家人都在了。这时候,老妈已经陪了很久,身体有点坚持不住,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于是劝她先回去休息。我把我妈送回家。然后又把Stella送回家陪乐乐,然后再回医院。刚到医院,二姐就告诉我,可能最后的时间到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来得及回去接妈妈过来,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应该回去接妈妈。然后就是文章开始的那一幕了。

老爸病了很久,十月初进的危重病房,反反复复。这也许是一个可以预见的结局。可是十月初送他去医院的时候,心里还满以为和之前的n次送他去医院没有什么不一样。我们还在家里买了新的可以摇坐起来的床,等待他出院的时候可以用。转眼就成了一个空空的心愿。

最后几天,医生给出了最后的通知的时候,我们都不愿意信。可是我其实是信的。只是我没有勇气把这个消息告诉老爸。老爸在最后清醒的时刻也许都不知道自己正在走人生的最后一段。没有做最后的安排,留下最后的话,没有电影里伤感的临终告别,没有告诉他爱我们,我也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我们爱他。我觉得我剥夺了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机会,可是就算可以重来,我还是无法对老爸说。人生就是这么纠结。现在老爸走了几乎有一年,我偶尔还会想起这段最后的纠结,心还是很疼。我甚至也不知道,我走的时候需不需要这个机会。


星期日, 七月 10, 2016

Jing

周末,我们去和在西雅图时候结识的Jing一起吃饭。当年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刚上大学不久的一个小姑娘。然而,我们离开西雅图不久后就听说她迅速地结了婚,生了个胖小子。然后就再也没有怎么听到过她的消息。

一晃n年过去,我们都进入了微信时代。一来二去的,旧朋友又牵上了线。我们发现原来Jing也经常在上海出没。于是我们就在周末约了一起吃饭。

我们在后滩碰头。我们一家三口,找到了孤身一人流落花天酒地自在逍遥在上海Jing。一开始我都没有认出来。她还是有一些变化,比如说头发染了别的颜色。然后我们一起去吃一家叫做铜炉湾的潮汕火锅店。许久不见,自然是叙旧为主。不过乐乐还是企图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到他的身上,一会儿炫耀一下自己的恐龙知识,一会儿又做做鬼脸,搞点小动作。不管怎么样,我们大家都满足了分别多年以来积攒下来的好奇心,并且填饱了肚皮。然后就互道再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了。


星期四, 三月 26, 2015

南京见老同学 (补)


我去了南京。有一个报告,在下午。

我有一个中学同学在南京。于是我坐了早一点的火车,好有时间见一面。

光阴荏苒。二十多年前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大概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毕业时候甚至连流行的通信方式都没有交换。也没有挥手。只是某一天,下课铃一响,大家就散了。
 
不过那么多散了以为不会再见的同学里,她有一点特别。她是一个有些特立独行的人,也许用现在的定义,应该算文青。我虽然过去、现在、很可能将来都对文青不以为然,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她还是给我留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后来回国,又在微博上建立联系之后,我就一直想再看一看,好奇当年的文青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于是我们在地铁站遇见,然后一起去找个咖啡店坐坐。喝了咖啡。聊了天。她还是文青,做些我觉得很文艺的事情。就像从前一样,作为一个个子不高的女生,她说话却能时不时冒出一点霸气。不幸的是她抽烟,嗓子比以前哑了不少。这个不幸只是我的价值观的判断。她应该不介意。几次想说些吸烟不好之类的事情,又觉得说这些很煞风景,就咽回去了。

当年我们做同学的时候生活基本没有交集,其实没说过几句话。现在喝着几口咖啡间说的话,可能已经超过当年做那么多年的同学时说过的话。聊起老同学,新生活,很有意思。最有趣的发现是,原来她当年也很仰慕我数理化的那么一点点天分。可是我脸皮薄,不好意思说当年我也有那么一点点仰慕她的文字。 
 
喝完咖啡,我匆匆忙忙地坐地铁去学校。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星期六, 八月 09, 2014

小学的回忆

昨天,我和我的一个小学同学一起吃了顿午饭。

这名同学原来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她学习很好,而且个子比我高多了,跑得比我快,估计力气也比我大。基本上是属于那种全方位压倒我的人。我感觉人家已经进入少女阶段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我的整个小学就一直在她的阴影之下。

小学毕业之后,我们各自去了不同的中学,之后的生活就完全没有了交集。直到前两年我开始上微博,因为偶然的机会才又联系上了。不过这也没有让我们又聚到一起。因为不巧,在我搬回上海的时候,她却搬到美国去了。这一次,她从美国回来玩,我们总算有机会见面了。

因为之前在网上看见过她贴的照片,所以见面的时候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要不然我完全不能认出她。小学毕竟有点太遥远,现在面前的窈窕淑女和当年印象里那个梳着辫子的小姑娘还是很难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于是我们天南地北的聊。提起当年的小学同学,我竟然有很多都完全没有印象了。我自小学毕业以后只是和几个男生还有联系,就算这样,出国之后就完全没有联系了,直到最近回上海。这次见面,勾起了我对小学生活的许多回忆。又了解到一些还有印象的同学的最新消息。满足了不少好奇心。

就这样,这次愉快的会面带给了我不少刷新的记忆。真希望什么时候能回我的母校看看。


星期五, 十二月 27, 2013

又住院

老爸又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起因是肺部感染。然后诱发了各种病。糟糕的是当时我正在澳门,有去了武汉,直到老爸几乎在医院里呆了一个星期才回来。

幸好老天保佑,在医院里老爸得到了不错的照顾。所以后来就没有大碍了。不过这一场病,还是消耗了很多体力。现在老爸也只好在家里的暖气里养精神了。

星期六, 八月 17, 2013

偶遇

这次在来美国的时候,转机的时候突然有人叫我。回头看,是一个不认识的男生。他自我介绍说,他是所里刚刚毕业的博士,来美国来读博后。没想到在路上偶遇了。

后来我们在飞机上聊了一路。小伙子看起来非常实在的一个人,对科学很有热情,讲自己的课题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我觉得他很有潜力,将来很有成功的希望。我不禁暗自想,我将来会不会有这样的学生呢?

就这样,他踏上了去新学校新生活的路,我则走上了回家的路去重温旧生活。不一样的目的,一样的有点激动。

星期四, 七月 11, 2013

老同事Geoff,还有他的帽子

这次开会,我又遇到了我的老同事Geoff。

我和Geoff在休斯顿曾经一起共事了六年。然后几乎同时离开。他去做他的教授,我去读我的博后。想当年,他手把手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虽然他不是我的导师,但是也是把我领进科学大门的引路人。

Geoff有戴帽子的习惯。不管走到哪里,开会也好上班也好,都戴着他的牛仔帽。他不像很多美国人那样有头发数量的问题,也并非出身牛仔世家,所以这个着装选择的原因不明。不过这顶帽子让他成为我们圈子的知名人物。

不过这次我只看见他戴了一次帽子。高温打败了他的帽子,不过高温打不败他的兴致。他这次还带着儿子一起来,开完会以后要去丽江玩。我带着一起吃了好几顿饭,跟他结束本地的一些特色。他则给我们家乐乐带了一件印着他们大学吉祥物的运动衫:一只土拨鼠。

不管怎么样,能在自己的家乡招待外国友人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我自己做了很久的老外,终于当家做主了。

星期四, 四月 04, 2013

老爸

老爸的健康状况最近一直不容乐观。这次我原先打算星期天下午的飞机回美国。可是就在星期天上午,老爸突然神智不清,显出中风的症状。我们赶紧送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老爸人就缓过来了,不过我们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还是让他住院接受治疗。

住院也不容易。我们送去急诊的仁济医院的床位满了,老爸只好在过道的临时床位上将就。过道里的其他病人有些可能病重,不停地呻吟,根本让人没法休息。我在医院里陪着老爸过了一晚上。看着他半睡半醒一脸倦容,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妈妈赶紧托人在另一家医院里找了个床位,星期二的时候老爸才终于住进了正式的病房,还是单人间。这样条件才大大改善了。我也一颗心放下来,星期三启程回了美国。

老爸这一难应该算是熬过了。不过他的心血管这些老毛病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将来恐怕终究是要出大事的。这次搬回上海之后,我可以多照顾一下他,也帮着妈妈分担一些忧虑。老爸老妈一辈子都挺艰苦的,又是都是不会享福的人。趁有机会我要好好陪陪他们,免得留下永远的遗憾。

星期一, 二月 04, 2013

Stella的表妹

星期二的时候,我把Stella的表妹Kara从飞机场接回了家。

Kara到美国来读的大学。今年刚刚毕业,在DC找到了一个实习工作,会在我们家住上几个月。她几乎是个90后了,跟我虽然说是同辈,但是年岁相差也很不小了。据打听,她的妈妈只比我的大姐大一岁。

不过,作为一个准90后,Kara同学非常地勤劳。到了我们家抢着刷锅洗碗。她还强烈要求做饭,不过我作为主人,实在不好意思,还是主动把这个事情继续承担下来。

Kara到我们家的第一个决心就是要和乐乐成为好朋友。可是到我们家的前几天,乐乐小朋友总是用警惕的眼光看着她。Kara几次企图讨好乐乐都未果。不过我们提供了她很多机会,像给乐乐好吃的这种讨乐乐高兴的事都让她去做。经过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乐乐似乎终于开始放松了警惕,接受了这个新的玩伴。

就这样,我们家又注入了些新鲜的年轻血液。乐乐也多了个玩伴。

星期三, 十月 31, 2012

大姐到此一游

我的大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次跟着Sandy一起到了我们这疙瘩。这也太巧了。

她本来是来参加一次会议,星期五就可以回去的。但是为了来看看我们的乐乐,就把飞机票订到了星期天傍晚。

结果,Sandy一来,我的大姐就走不了了。这一改机票,一直改到了星期五。

我倒是觉得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可以让大姐在我们这里多玩几天。乐乐也一定很高兴。他见到大姐的时候一点也不认生。大姐逗小宝宝也有经验,没一会儿,就把他逗的眉开眼笑的。大姐也非常喜欢我们的乐乐,长得白白净净的一个小宝宝,人见人爱。

由于飓风的关系,我们也没有能怎么出去玩。白天她还要work from home,我也要写文章。于是大家在家里围着桌子坐,一人一台电脑。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坐在一起写作业。真有趣。

星期一, 十月 01, 2012

来自远方的朋友

星期六又有西雅图的老朋友来我们这旮沓玩儿。这次是已经远在香港的朱同学和他目前暂时独居在NYC的家属宋同学。我们一大伙人跑去了一家韩国烤肉店。一边吃一边跟朱同学聊天,我这才发现我是多么怀念过去有个人让我调笑的快乐时光啊。

作为半个海龟的家属,宋同学委婉地表达了对朱同学海归举动的不满,并且建议Stella不要放虎归山。朱同学唯唯诺诺,没有表达任何意见。我认为这是对宋同学的诚恳建议的非常隐晦的不支持。

所以,综合了他们的意见,我感到了未来这一变化的复杂性。我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告诉我,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吃了桌上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一块烤肉后,结束了晚餐。

星期三, 九月 05, 2012

有朋自远方来!

长周末,我们的老朋友兼本博的忠实读者iMash和小C同学不远百里,驱车到了我们这旮沓。我们纠集了本地的帮众,聚在一起,吃饭时竟也盘踞了十人的大圆桌。当年西雅图的群众如今真的集体东迁了。

不过这一次聚会的主角多了几个小家伙。iMash的大眼睛小丫头我还是第一次见。都一岁半了。很矜持,不理我。HY的两个小姑娘都穿着小旗袍,很漂亮。JYY一家的小伙子都三岁半了。长得好快啊。当然我们也把乐乐抱了出来见人。乐乐好奇地看了大家几眼,然后感到了自己的差距,哭了。我们赶紧把他抱到一边喂奶去了。

如今不似当年,聚会的主要活动也不再是打牌玩游戏这类少儿节目了,虽然这些项目我们其实也抽空进行了一小会儿,而且我还英勇不减当年,保持了全胜。在活动结束的时候,我们都恋恋不舍,追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同时不切实际地展望将来的日子会更好。

星期日, 六月 17, 2012

瑞秋同学

星期五的时候,突然有人敲我办公室的门。打开一看,是我们实验室的瑞秋同学。她进来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这是她在实验室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她就要奔赴纽约,去追求新的梦想了。

瑞秋同学两年前到的我们实验室。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觉得她个子不高,捧着一个巨大的咖啡杯,眼睛大大的,话不多但是看起来是很有见解的人。又有点象个小公主,感觉有点娇气的样子。所以,刚开始她被分配到我的项目里干活的时候,我有点担心。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了她的长处。和许多女生不一样,她其实是个小nerd,对计算机之类的事情很在行。来了不久,就自学会了Matlab,可以开始独立分析数据了。开始的时候我还每天去她的实验室转一下,后来我发现她把实验室弄得井井有条,甚至比我自己搞的还要有条理。所以很快我就放弃了对她指手画脚,放心地让她去干了。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跟不上她的脚步了。她把实验数据全部导入到Access里,建立了一个数据库,然后又写了一堆Query。这样,我们就可以方便地查询数据了。然后她又写了Script可以在Access和Matlab之间转换数据,所以做分析的Matlab程序也可以从Access里得到数据。最后她还为了整套系统写了文档,所有的事情一清二楚。这个大学刚毕业的生物专业的同学,真是太厉害了。

两年飞一样的过去了。当我发现她就要走的时候,一下子觉得真舍不得。好学生人人喜欢。特别是时间久了,已经混成了朋友以后。可惜神经科学不在这个能干的小同学的未来打算之内。她就要去追求公共卫生的理想了。但愿她未来也一切顺利吧。

星期五, 三月 30, 2012

同桌的你

在新浪微博上瞎看,偶然发现有人提到了我一群小学同学的名字。打探下来,原来是我小学时候的同桌女生。自从小学毕业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一晃20多年了。这事情已经是这么的久远,我已经记不清和她做了多久的同桌,也记不清那是几年级的事了。

关于事实的回忆模糊了,可是对她的印象却还很清晰。印象里的她是个爱笑的漂亮女生。还记得那时候觉得她有点娇蛮,所以经常和她闹些小别扭。

于是我充满了好奇看了半天她的微博。看到了她的照片,到现在也是美女,不过我已经基本上完全认不出来了。她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她关心一些时尚的事情。这就是我从微博上得到的所有的新的了解。

通过她,我一下又联系上了另外三个小学同学。

微博真奇妙。

星期四, 五月 05, 2011

联觉

联觉,英文叫做Synesthesia,是一种少数人天生具有的有趣现象。这些人不同的感官系统之间会发生串线。比方说,有的人觉得数字是有颜色的。对于他们说来,每个数字都带有天生的颜色。还有的人,听见音乐的时候舌头会感觉到味道。这种味道不是说形象的比喻的那种,而是实实在在的就像吃了东西的那种感觉。虽然我们不知道联觉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但是几乎可以肯定,有联觉的人的大脑里不同感觉处理系统之间存在着普通人所没有的联系。

我今天才发现,原来天天和我一起做实验的瑞秋小同学就有这个本领。她看字母是有颜色的。而且,她说当她看单词的时候,单词的颜色通常就是由第一个字母来决定的。比如说,她看见的S是蓝色的,那么sister这个字也是蓝色的。她还说,她的爸爸、妹妹都有联觉,她的妈妈却没有。所以她有时和她妹妹争论字母的颜色的时候,她的妈妈只有莫名其妙的份。

我觉得这很奇妙,很羡慕这种能力。不过瑞秋说,这种能力也给她带来一些问题。比如说做算术的时候,拿两个数字做运算,她总觉得结果应该和这两个数字的颜色有关系。可惜数学公式并不和她的联觉挂钩,所以她常常搞错。所以,她比较喜欢代数,做符号运算,而不喜欢算数字题。

星期三, 十一月 03, 2010

Away

Away同学结婚了!这件事我是从Facebook上知道的。然后他和他新婚夫人又闪电访问了DC。星期一的晚上我们一起共进晚餐,我才得以一 睹Away夫人的芳容。看见他们两个人琴瑟和谐,很是般配,我很为他们高兴。

Away从初中开始和我做同学,曾经共享过一张书桌,一直做同学做到大学。小时候不光是读书在一起,玩在一起,也有不时闹个别扭啥的,不过到了大了,觉得那都是友谊的一部分。

Away是我有联系的中学同学里最后一个结婚的。眼见别的同学小孩都俩了。不过星期一的饭局里,他不停地向人打听关于下一代的知识。可见他已经开始争取在这一方面胜过我了。

我们拭目以待Away的未来!

星期三, 五月 26, 2010

爸爸妈妈在我们这旮瘩

上星期六,我带爸妈去华盛顿中心那一片玩。国会山哪、博物馆哪什么的。天气不错。我们玩得都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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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物馆里,巧遇两个同事。真巧,带爸妈出去两次都遇见同事。以前我从来都没有在外面遇到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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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膝盖不太好,走路不太方便。我们的车前面乘客的座位宽敞一些,就让他坐前面。不过出去玩了几次,妈妈就开始眼红爸爸的特殊待遇了。也是,爸爸坐在车上时间一久就打瞌睡,妈妈却总是精神很好,觉得爸爸占了观赏风景的好位子都浪费了。于是妈妈就开始宣传后面的座位其实也是多么的舒服云云,我偷偷地直笑。终于,爸爸也领会了妈妈的意思,主动让贤。于是最近几次外出妈妈坐到了前面,象小孩子一样的特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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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带他们跑去加拿大的大使馆申请签证,准备七月份去加拿大玩一下。到底是大使馆,气派比西雅图的领事馆大多了。虽然签证处也就是整个大使馆建筑一角的一个小房间,不过装点的还挺不错。申请的人不多,大约也就二三十个。我们把材料交了上去,等了差不多一个半钟头,叫到了我们的号,直接发签证了。完全不用面试。早知道这么方便,我自己一个人来帮我爸妈就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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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去纽约。

星期三, 四月 21, 2010

回国日记 II - 小鲍

星期三下雨。我几乎一天没有出门。直到傍晚才到邻居小鲍家里玩了一会儿。

小鲍其实五十多岁了,不过看起来就象三四十的人一样。我妈妈叫他小鲍,我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叫。等他说起自己的岁数的时候我吃了一惊。不过他还是坚持我们叫他小鲍。

小鲍我觉得是那种颇为典型的上海工人。话不多,做事也有些粗,但非常实在、能干。我爸妈平时两个老人在家,免不了有些事做不了,他总是会过来帮忙。其实他家里有些艰苦。按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改革开放的牺牲品”。改革了,国企里他下了岗,做了些小生意也不太成功。如今他在附近超市里做售货员,工资不多。我爸妈每次要送他一点东西的话,他要是推不掉,必定以后想着要还。我觉得有这么一个邻居真是福气。

不过我其实和他不太熟。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家玩。他家里在一楼,所以有小院子一个。大约也就十米见方的地方,他居然种了十几种果树,而且去年都有结实。真是厉害啊。我想了想我空旷的院子里孤零零的果树,没好意思跟人提。我这样的人,还是和真正的劳动人民不能比啊。

我参观了他的家,又在他家喝了口水,吃了些糖果,聊了会儿天,锻炼了一会儿上海话对话。感觉好像在小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去他们的同事家玩,看着他们就是这样聊天串门的。

星期三, 一月 20, 2010

休斯顿的回忆•画笔同学

圣诞节的时候突然收到以前在休斯顿的同学的一封恭祝圣诞的email。这封email,钩起了我许多的回忆。

我的这一位同学,我先借用他以前自己的网名“画笔”来称呼他。我也不知道他这个古怪名字的来由,因为他似乎不是美术爱好者。他并不热衷上网,所以这个网名也不常用。

话说我初到休斯顿的时候,我就认识了他,只是那时见面机会不多,也不相熟。不过第一年过后,我和画笔同学碰巧几乎同时搬家到了同一个小区,做了邻居,开始接触多了起来。那时我和别人合租了一套两室的公寓,面积巨大,所以经常在家举办party,俨然成了一个活动中心。画笔同学作为邻居,自然每次不拉。有时我在实验室忙,赶不及准备,索性就把房门钥匙给他,由他筹备活动。他是成都人,家传的好厨艺。他动手做菜,常常是众人马上纷纷逃出厨房,因为他的辣椒起锅的味道,实在是太熏人了。

画笔为人爽快真诚,非常乐于助人。有一次大家为一位生重病的同学捐款,他捐的数字好像是四位数。大家做学生的都不有钱,我从心底佩服他。

我在画笔同学的帮助下,考到了驾照。不久,我们俩在感恩节一起开车去了一次Austin,觉得一起旅行很合得来。之后,我们两个人开始了周游美国的历程。那一年的圣诞,我们从休斯顿开车去加州,从San Diego到San Francisco转了一圈,又去了Las Vegas和大峡谷,一直绕到Oklahoma回家,几乎走了六千英里。第二年夏天,又是我们两个从休斯顿开车到芝加哥,然后东行到波士顿,在沿海南下,一直到北卡再折回西行回休斯顿,又是一个五千英里的旅行。这两次长途旅行,我们两个人一路走一路玩一路,看风景发感慨,聊生活聊未来,一下子就成了最好的朋友。那时还没有数字相机,我们旅行去拍的相片冲出来厚厚的一大摞。我从来而且往后都没有冲拍过那么多照片。我现在还觉得,那些无忧无虑潇洒的日子似乎是我在美国单身日子里最快乐的时光了。

只是单身的日子不会是永远。虽然一种情感不会代替另一种情感,但是和朋友们相处的时间,确实是少了许多。我又是那种非常疏懒的人,在休斯顿的时候还能时常和朋友相聚,离开休斯顿之后,就几乎没有联系了。

如今画笔同学娶妻生子,他也离开了休斯顿,去别处闯。出国的人,到哪里感觉都只是一个驿站,住上一阵子就会走人。我们两个未来何时能再见,很难说。不过,这样的朋友很难忘记。他不知道我有这么一个blog。所以我在他背后吹捧一下他,他应该不会在远方打喷嚏吧。

星期四, 九月 10, 2009

艾米丽

没有Stella的晚上,博性大发。古时候那些一代文豪是不是都象我这样就不得而知了。

再写一篇,关于我们实验室的女孩子。

我刚加入我们实验室的时候,实验室的老前辈,大活宝安迪对我语重心长地说:“真糟糕,你都结婚了。我们实验室里美女如云,你可别太痛苦了。”

安迪只说对了一半。实验室的确是美女如云。但是,好在我已经结婚,不然要是因为存在了可能性,天天在那里转歪脑筋那才叫痛苦。而且,似乎大家都说和同事约会不是好主意。如今本人清心寡欲,根本不会烦心了。

实验室的女孩子里我最熟的要熟艾米丽了。因为我们现在是工作搭档。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好像很害羞,几乎不说话。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她完全不是害羞的类型。她几乎总是开开心心的样子,说话不几句就自己先笑起来。她也很爱玩闹,连做手术的时候都要跳一下舞。相比之下,我自己是多么的严肃认真啊。不过,其实说到工作,艾米丽还是很认真的。有两次我们一起看护动物,她都坚持到半夜,连最后一班地铁都错过。我觉得不是非常有必要,几乎想一走了之。但是,考虑到我作为领导,不能做坏榜样,最后只好也坚持到底,完了还得开车把她送回家。

实验室还有其他几位漂亮女孩子,和我生熟不一,我一时也想不起她们的伟大事迹来。反正,和她们共事,并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