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十二月 29, 2008

U-Haul

我们买了一张沙发。从一个以色列人那里。他很诚恳。沙发看起来很干净,价格也公道。所以看了沙发以后,我们决定舍Ikea而求旧沙发。

只是,我们缺乏运输工具。经过了一番考虑,我们去U-Haul租了卡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U-Haul开始按里程算钱了。还好路程不远。但是不管怎么算,租车费已经超过了买沙发的钱的一半。这让我觉得不爽。

可是在取车的那天,U-Haul的总部迟迟不联系我们。我们怒了。直接打电话到U-Haul租车点去要车。原来那里的电脑系统坏了。一来二去的折腾。不过最后,车还是租到了。沙发也搬了。

完事之后,我想起U-Haul的广告说,如果不能按时提供车,赔偿50大洋。电话去,小姐很不情愿,要求我先把当初的confirmation email送给她看。

然后石沉大海,渺无音信了。我也懒得再去电话催问了。

过了几天。信用卡帐单来。我发现U-Haul终究还是静悄悄地给了我50大洋。租车花了40大洋。所以,我净赚了10个大洋,就把沙发扛回了家。

以后大家要搬东西,租U-Hau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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