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七月 07, 2005

香蕉小姐

H病了很久了,医生一直要她安息。

美国人的这种原则很莫名其妙。动物们如果得了病,他们就让他们安息。理由是,我们要在保证他们尽量少痛苦的前提下做研究。如果他们病了,特别是慢性病,没有痊愈的可能,就要解救他们,让他们超生,免受痛苦。

所以,在美国,动物没有赖活着的权利。

我私下想,H如果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是愿意活下去的。虽然她年纪渐大,开始有这样那样的病了,可是在世间走一遭不容易,为什么轻易就说要解脱。

但是这件事我做不了主,老板也做不了,一切是动物委员会的人说了算。他们听医生的意见,然后做决定。

所以我一直在和医生周旋,为H拖些时间。只是今天和老板谈了,拖不下去了。

所以,H要走了。

H还有个名字,叫做香蕉小姐,因为她很喜欢香蕉。

再有,我会有第三名动物了。H提供的数据不很够。可以写一篇文章,但是投不到很好的杂志。所以我和老板说,我们再等做一些吧,我想投篇好的。老板同意了。

3 条评论:

匿名 说...

我的老鼠毛毛被火化了。。。还浪费了100多$的急症费。。最后进去了。。就没出来。。我怀疑他们更本没抢救。。

q15595 说...

去年,佛州植物人的案件,闹得那样沸沸扬扬,最后管子还是拔了。真是为你的香蕉小姐不平,不过我觉得他的悲惨命运,在遇到你之后就是已经开始了,作为一个试验品,他已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破坏自然界自生自灭的规律,我们多少总会自食其果的。

匿名 说...

I like banana too! :(